热线电话:13206350378

山东飞龙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主营:防撞护栏,桥梁护栏,不锈钢护栏,灯光护栏...

商铺首页 > 新闻动态 > 北京河道防撞护栏服务为先「在线咨询」
山东飞龙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5
企业等级: 普通会员
经营模式: 生产加工
所在地区: 山东 聊城
联系卖家: 张经理 先生   QQ在线咨询598863572
手机号码: 13206350378
公司官网: Lcflhl.tz1288.c...
公司地址: 山东聊城市南环路南28号

北京河道防撞护栏服务为先「在线咨询」

发布时间:2022-02-13 03:27:06        

企业视频展播,请点击播放
视频作者:山东飞龙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文化

质量意识,竞争意识让我们每一位员工明白:公司的成功发展不仅仅在于我们的产品品质,还在于客户对我们提供的服务是否满意,的产品必须有的服务来支持!

我们的企业文化是:以人为本、与人为善;携手共进、快乐的生活。

我们的经营理念是:诚信做人、务实做事;达成长久、双赢的合作。

山东飞龙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秉承为“顾客创造价值,为员工提供舞台,取信客户、回报社会”;  

“一切以市场为导向,坦诚、双赢,脚踏实地,稳步发展”。“上善若水,厚德 载福”,我公司以海纳百川的胸襟,与各界人士携手合作,期待我们共同进步和发展,共创美好未来。



公司技术实力雄厚

山东飞龙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是一家专门生产不锈钢复合管、桥梁护栏、护栏立柱及桥梁护栏图片制作、加工安装的大型企业。河道防撞护栏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现有技术中所存在的上述不足,而提供一种抗冲击性好、成本低、寿命长、安全性更高、绿色环保、使用效果好的河道防撞护栏。材料多样,可满足客户不同的需求,本公司拥有***的整套机械加工设备,各种焊接设备等,能够自行设计,开发各种金属材料和五金产品,能够满足市场各个企业的需求,提供安装、调试、物流配 送的完善服务,设计和生产制作方面具有极强的生产加工能力及的质量保证和完善的***服务体系,竭诚为用户提供各种产品加工和技术服务。


桥梁现浇河道防撞护栏施工工艺的材料要求

1. 钢筋:钢筋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和复试报告单,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而主要起防撞作用的河道防撞护栏作为安全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防止行车事故起着重要作用。钢筋进场时,应抽取试样做力学性能试验,其质量应符合***现行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 13013)、《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 1499)等的规定。

2. 水泥:水泥进场应有产品合格证或出厂检验报告,进场后应对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取样复试,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 175)等的规定。

当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3个月时,在使用前必须进行复试,并按复试结果使用。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3. 砂:砂的品种、质量应符合***现行标准《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 041)的要求,进场后应按产地、类别、加工方法和规格等不同情况进行抽样试验合格。

4. 石子:石子的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现行标准《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 041)的要求,进场后应取样复试合格。

5. 混凝土拌合用水:宜采用饮用水。当采用其他水源时,其水质应符合《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 63)的规定。

6. 外加剂:外加剂的质量和应用技术应符合***现行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 8076)和《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 0119)有关规定。

外加剂应有产品说明书、出厂检验报告及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进场应复试合格,***物含量检测报告应由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检测部门出具,并应检验外加剂与水泥的适应性。

7. 掺合料:掺合料应有出厂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书和法定检测单位的质量检测报告,进场后应抽样复试。掺合料质量应符合***现行相关标准规定,其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河道防撞护栏施工结束后拆模操作

混凝土的***直接关系到混凝土质量和强度增长的速度。在河道防撞护栏每节段混凝土浇注完成后,立即安排专人在混凝土面上覆盖一层土工布洒水养护,保持24小时河道防撞护栏混凝土湿润,将混凝土的收缩影响降到低。

模板拆除时间应为河道防撞护栏混凝土浇筑完成24小时后,拆除模板若出现脱模困难时,应用木楔插入模板及混凝土之间,用铁锤慢慢敲开,严禁强行脱模,造成混凝土表面破损和模板损坏。拆除后的模板整齐堆放,防止扭曲变形,并及时清理干净。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304108043@qq.com
  • 张经理先生 QQ在线咨询598863572
  • 手机:13206350378
  • 联系我时务必告知是在产品网上看到的!

山东飞龙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商铺|诚信档案

地址:山东聊城市南环路南28号

电话:13206350378传真:0635-2996665

免责声明:以上信息由会员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会员负责,产品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产品网不涉及用户间因交易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 纠纷由您自行协商解决。

风险提醒:本网站仅作为用户寻找交易对象,就货物和服务的交易进行协商,以及获取各类与贸易相关的服务信息的平台。为避免产生购买风险,建议您在购买相关产品前务必 确认供应商资质及产品质量。过低的价格、夸张的描述、私人银行账户等都有可能是虚假信息,请采购商谨慎对待,谨防欺诈,对于任何付款行为请您慎重抉择!如您遇到欺诈 等不诚信行为,请您立即与产品网联系,如查证属实,产品网会对该企业商铺做注销处理,但产品网不对您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联系:304108043@qq.com是处理侵权投诉的专用邮箱,在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欢迎您向该邮箱发送邮件,我们会在3个工作日内给您答复,感谢您对我们的关注与支持!

商铺首页 | 公司概况 | 供应信息 | 新闻动态 | 诚信档案 | 联系我们 |

山东飞龙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电话:0635-2996665 传真:0635-2996665 联系人:张经理 13206350378

地址:山东聊城市南环路南28号 主营产品:防撞护栏,桥梁护栏,不锈钢护栏,灯光护栏,桥梁防撞护栏

Copyright © 2024 版权所有: 产品网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产品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商盟客服

您好,欢迎莅临山东飞龙,欢迎咨询...